现在位置:首页 >
返回上一页

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基础管理制度


 

双击自动滚屏 时间:2022/7/27 17:14:42


 

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基础管理制度

一、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和国铁集团党组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精神,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法规和国铁集团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二)结合捐助中心的实际,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1.切实加强反腐防变的意识,构筑坚强的防线,做到防微杜渐。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出差到基层要严格按标准乘车、就餐、住宿,不搞迎来送往,不搞特殊化,不得让基层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基层摊派或索要实物,不得收取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物,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严禁接受任何名义的好处费、回扣等,严禁索贿、受财行贿和挪用公款。

4.在验收中要坚持原则,不搞感情交易;在对工作人员作出评价时要实事求是,公道客观;出现问题时,不搞说情袒护。

5.经常深人基层,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热情接待来访的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等群体。

6.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

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使用经费。

8.严格执行会议标准,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规模,压缩会议的数量和会期,不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组织游山玩水,大力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要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会议形式,保证会议的效果。

二、工作纪律制度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间休、午休不超时。

(二)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接听私人电话要简短,不影响他人。严禁上网聊天和玩游戏。

(三)讲求工作效率,按计划和要求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对提出的问题应尽快给予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三日内有回音。对非本人(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及时转告责任人(部门)。

(四)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的由主任批准。

(五)工作时间外出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向部长报告,部长应向主任报告,主任、副主任应向综合部告知,以便掌握人员动态情况。

(六)严格执行新闻纪律,对外宣传的内容必须经办公会议或理事长批准,重大问题要请示国铁集团党组和全国铁道团委。

(七)捐助中心工作人员代表捐助中心所做的讲话原则上要经过办公会议或理事会讨论。个人对外所做的讲话和发表的文章要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铁集团党组的总体部署及理事会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保持一致。

三、服务承诺制度

承诺服务是指在开展各类捐助捐赠、公益项目等慈善活动时,对活动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慈善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职。

(一)承诺服务要求和标准

1.总体要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

2.全体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职责,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实施有效监督。

3.对来信、投诉电话,分轻重缓急,一般来信、电话,事实清楚、无需调查了解取证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4.对各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党员、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等,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能办的事情立刻办理,需要请示后才可办理的,及时请示,需要调查、论证、上报批复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5.对捐助中心服务事项及其他办理事项,提出具体的服务程序和时限规定。

1)上级领导批办的文件、交办的事项,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委托办理的业务,即刻办理,按要求的时限完成。

2)业务主管单位安排的督办文件,即到即办,作出认真负责的情况汇报。

3)上报及请示,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答复;需要向上级转报的请示,按职责范围,即刻转报;能当天办理的,当天办理完毕。

4)有关部门的来函,需要协办或答复的,不需讨论、调研的即刻答复,需要讨论、调研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

6.对于合作单位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答复解决的,及时答复解决。不能及时办理或无法办理的,告知办理时限和无法办理的原因。

7.承诺服务标准:

1)服务至上。工作人员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对服务对象亲切友好,热情接待来访来信,做到文明、礼貌、谦和、诚恳。解答问题要符合政策、理由充分,做到问多不厌、事多不烦、事烦不燥。

2)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合作单位、服务对象的工作,承诺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必备手续、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严格按照对外公告进行办理,章程规定业务范围之外的事宜坚决不予办理。

3)公平公正。紧密围绕捐助中心宗旨,在服务工作中遵守公平、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各项工作自觉遵守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杜绝偏袒或歧视现象发生,对服务对象相关咨询内容要按照规定保密。

4)清正廉洁。不向负责人、理事、监事等进行利益输送,不与关联方发生有损本机构利益的不当交易。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维护机构利益。对应负责人过错造成本机构重大损失的,严肃责任追究。

5)接受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社会公开本中心章程、组织机构、业务项目活动等信息,主动向民政部、有关行业和职能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和报备,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相关部门在发起和执行公益项目时,应当详细注明活动内容、资助条件、申报流程、报名时限、审核办法以及资助标准等承诺内容,并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承诺内容提供并接受公众质询。

(三)违诺处理

1.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对申报条件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条件具备但没有按规定及时审核办理的,或有其他违诺行为的,要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反馈。

3.对于需要请示、批复、调研的事项未能及时送报、开展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诫勉教育,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反馈。

4.对在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5.服务对象认为捐助中心工作人员办事不当,服务不周,可向该工作人员所在部门或捐助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直接反映。中心投诉电话为:010-51895885

四、出差制度

(一)各部门人员出差要经主任同意,主任出差要报经理事长同意。

(二)出差期间要与机关保持联系,不得中途私自改变计划,从事其它活动。出差回来应按时上班,及时报告出差情况,确需安排休整的需经理事长或主任批准。

(三)出差参加会议、调研、检查工作,态度要认真,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帮助解决问题。

(四)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捐铁〔201516号)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财务报告制度

(一)财务部是财务报告的责任部门,财务人员应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编制月度财务报告。季度结束后30日内编制季度财务报告。捐助中心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捐助中心主任和财务部负责人签名并盖章。捐助中心主任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二)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成本(费用)情况等。财务部应结合项目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通过分析,反映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效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给综合部和理事会,为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捐助中心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七、文档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档案管理办法》(捐铁〔20031号)。

八、印章、票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严格执行《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印章管理办法》(捐铁〔200619号)。

(二)证书管理严格执行《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证书管理办法》(捐铁〔20032号)。

九、保密制度

(一)上级来文和机要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传阅、借阅手续。

(二)机要文件要严格按规定送递、清退,实行专卷传阅,不准带出办公室。

(三)按规定的范围传达、听取和阅读文件,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知道的不问,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记录不准记录的内容。

(四)会议上研究、领导交办和工作中接触的机密,除按规定范围传达外,不准私自向外泄露、扩散。

(五)不在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议论和涉及机要事项。

(六)不得擅自复制或销毁机要文件、资料。

(七)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加强局域网和互联网的保密和网络安全工作。

十、备品管理制度

(一)捐助中心所有物资均系国家财产。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公物,并协助分管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二)凡由国铁集团统一配置或受赠的备品,均应由综合部统一登记、入帐,经主任同意后分配给部门使用。各部门对其使用的备品,要建立管理台帐,实行逐级负责制,严禁丢失、损坏、挪作他用。无故损坏、丢失的,当事者应酌情赔偿,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定责任。

(三)贵重物品、设备责成专人管理。凡专人分管的物品、设备,分管人员离开部门或调离捐助中心时,应将物品移交综合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四)外单位借用贵重备品,须经主任同意,并办理外借手续。

(五)文具等办公用品的领取、管理由综合部专人负责,使用文具要厉行节约。

十一、网络管理制度

(一)由信息部负责局域网和互联网上的捐助中心网站的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作好网站的维护、安全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网站管理(建设)实行综合部总体负责与栏目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要充分利用局域网和互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公的现代化水平。

(三)在捐助中心网站上登载文字和图片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经主任签字同意,杜绝任何不健康、失实和违反规定的内容上网。涉密内容不得上网,不得在网上传递。

(四)网站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强烈的责任心。保证每天登录网站,协调技术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工作,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随时了解上网设备及系统运转情况,发生故障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加以解决。

(五)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录人、上传,保证信息传递顺畅,使网站内容得到及时更新。

(六)要切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对登录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实行物理断开,禁止载有机要内容的计算机联入互联网。要使用正版软件,做好防病毒工作。

(七)上传密码由网站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信息上传的专门人员使用,不得泄露给他人,井由网站管理员负责适时进行更新。

十二、卫生制度

(一)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办公室内严禁长期放置个人物品。

(三)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卫生清扫,做到办公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卫生责任区和其它公共区域由综合部牵头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四)居住在单身宿舍的人员要自觉清理和保持宿舍的卫生。

十二、安全保卫及防火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铁集团机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捐助中心的防火、防盗工作。每个办公室都要指定一名责任人。

(二)文件柜、保险柜、办公桌及房间做到人走落锁。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三)加强节假日安全工作,节假日前由主任对安全工作做全面检查,并建立节日期间联系网络。

(四)居住在单身宿舍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搞好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等安全工作,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五)严格执行《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安全管理办法》《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防火管理办法》(捐铁〔20031号)。




【相关链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